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购买的彩票,除非能证明彩票是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原则上应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出资行为而获得的相应收益,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