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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偿还顺序

帮助5人 3w浏览 匿名 2022-07-09 广东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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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破产 偿还顺序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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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20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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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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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纠正民事伪造证据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需启动申诉程序,可依次向上一级法院乃至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亦可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诉材料。申请人如欲申请对已有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再审,应在相关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之内提交申请;
然而,对于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二款以及第十三款的规定,则应从知晓或应当知晓该等情况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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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金减少意味着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降低注册资本通常出现在如下几种情境:
1、在利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与审查之下,企业可能由于明显的财务亏损或资金状况不佳而被勒令进行注册资本降级处理,这被称作"强制性注册资本减持";
2、由于原先设定的注册资本过高,导致企业在此方面的资金闲置现象较为严重,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经过投资方(如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深入探讨和慎重决策,企业可以选择适当降低注册资本;
3、当企业的经营领域发生变化或者税收方式有所调整时,若涉及到经营范围内特定项目的实施或者税收种类对注册资本存在明确要求,例如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的海运代理环节,其注册资本需达到500万元以上,又如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申请,其注册资本需达到50万元以上。
然而,若企业并不涉及上述事项,则无需投入如此高额的资金,自然也就具备了降低注册资本的条件;
4、在企业性质发生转变的过程中,例如由股份有限公司转型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前者的注册资本需达到500万元以上,而后者对于自然人控股的最低要求仅为3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完全有理由考虑降低注册资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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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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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合同破损还有法律效用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原版:
合同出现损坏并不意味着其效力就会受到损害,只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要素,它仍然是具备法律约束力的:签订合同时的行为人必须拥有与其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另外,该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表达出的内心意愿也必须是真诚且自愿的;除此之外,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规定都不能与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强制性的规定相冲突,更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最后,还有一些法定的其他有效条件需要考虑在内。
改写后:
尽管合同出现了损坏,但这并不妨碍其法律效力的存在。只要符合以下几个重要的前提条件,这份合同依然是合法有效的:
首先,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必须具备与其所进行的民事行为相匹配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所表达出来的内心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
再者,合同中所包含的各项条款和约定都不得与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强制性规定产生冲突,并且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此外,还需注意一些法定的其他有效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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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
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可以从抵押物变价款中分出一定比例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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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时债务偿还顺序
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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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顺序为什么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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