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那加上名字算夫妻公共财产吗?现在买车位的钱也是我出的,车位名字是写我老公的!

帮助5人 133浏览 匿名 2017-09-11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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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 李建成律师
    李建成律师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
    2 2017-09-11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车位也属于不动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并非所有的婚后所得财沪攻高纪薨慌胳苇供俩产均是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依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新婚姻法第17条第4项、第18条第3项将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形:如果遗赠或增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属于接受赠与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或遗赠所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
    13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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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加上名字算夫妻公共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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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子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子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说产权证上面有其他人员的名字的话,那么就可以认定是属于共同的财产,也就是如果是婚前个人所拥有的房屋,但是在结婚之后添上了别人的姓名,就可以视为对其财产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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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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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一方会要求另一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那加上名字之后房产就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吗?从原则上来看,若是房产证上面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就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之后若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那么先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需要考虑到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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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妻子的黄金首饰算不算共同财产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婚姻关系正式确立之前,由女方个人出资购买且归属其名下使用的金银细软以及其他装饰品,应视为女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在此情况下的离婚诉讼中,男方无权要求对该部分物品进行分割。
然而,若此类贵重物品是在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共同购置或添置的,那么在终止婚姻关系之际,该等财物便成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财产财富,因此必须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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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正式的法律意义上,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财产的约定具备了合法效力。
这是因为,此类协议被明确界定为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一种特殊约定形式,对协议中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实际的制约力。
具体来说,当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关协议时,只要该协议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在未来的离婚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这份财产协议来进行财产的划分。
然而,如果双方在签署协议之后又决定离婚,那么他们将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来进行财产的分割。
如果协议最终未能得到执行,那么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后,财产的分配将遵循以下原则:
(1)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当平均分配;
(2)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情况下归个人所有;
(3)夫妻分居两地且各自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归属各自管理、使用的一方所有;
若存在较大差异的差额部分,则由拥有较多财产的一方用与其差额相当的财产来抵偿另一方;
(4)已经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或者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支付的彩礼,或者因婚前支付而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支付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5)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作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归一方所有,而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6)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在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角度出发,进行合理的分割或折价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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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一方会要求另一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那加上名字之后房产就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吗?从原则上来看,若是房产证上面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就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之后若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那么先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需要考虑到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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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中国福利彩票加盟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场地方面的基本要求如下所述:
首先,申请者必须具备自有产权或者拥有长期租赁权的商业门面;
其次,该门面的总面积不能小于10平米。
对于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我们也有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作为申请主体的人或机构必须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他们需要至少达到初中毕业的文化水平并且年龄上限不得超过60周岁;
第三,该场所的运营资本必须出自全体业主或其亲属之手;
最后,申请者还需顺利通过市福利彩票中心组织的针对业主彩票经营能力的相关考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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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再审增加诉讼请求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解析:
1.请填写再审申请书。
2.依据被申请人及其原审其他参与方的数量,附加至少四份文件数量来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3.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4.若申请再审的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若申请再审的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如有需要,可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并附上授权委托书与代理人身份证明。
5.请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过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四份;
对于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如果属于二审、再审裁判,还需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过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对于一、二审判决书,也需要提交原件或经过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各四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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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一方会要求另一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那加上名字之后房产就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吗?从原则上来看,若是房产证上面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就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之后若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那么先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需要考虑到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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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证一人名字卖房需要夫妻都签字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涉及到单独所有的房屋进行出售时,通常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相关文件。
这是因为即使房产证上只标注了配偶中的某一方姓名,其后面必定会跟着“单独所有”这几个字样,以此来明确表示这套住房的产权仅归属这位登记人,也是对可能出现的擅自将其他人的名字添加至房产证的行为进行防范。
然而,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只写有其中一人的名字,除非前期已经有过特别的约定,否则都应视为婚后的共有财产。
因此,在处理这类共有的房地产时,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房屋出售所需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该房屋不得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其房产权利,并且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其次,限价商品房的登记时间需达到五年以上;
再次,经济适用住房则需要获得《准予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通知单》;
此外,对于享受优惠价格购买的房屋,也需要取得完整的产权;
最后,商品房购房合同签订满三年,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颁发满两年。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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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借出去的钱怎样分配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离婚案件中债务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如所涉债务确属一方私人财产所有,除非事先已有特别规定,否则一般而言不在离婚过程中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这些借款原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数额,那么将采取由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的方法,倘若双方在此基础上仍无法达成共识,便应交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并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基本原则来作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参加股东会人员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司定期举行股东大会,所有的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均应按时出席该次会议;
同样地,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亦须列席该等重要场合。
对于出席此次会议的各位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者其代理人以及会议主持人,都必须在会议记录上亲笔签字,以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
此外,会议记录还需与现场出席的股东的签名册、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投票以及其他形式的表决结果的有效资料一同妥善保管,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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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一方会要求另一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那加上名字之后房产就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吗?从原则上来看,若是房产证上面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就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之后若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那么先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需要考虑到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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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加股东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各类公司中,为了增强企业实力和拓展业务领域,引入新股东无疑是一种有效途径。
以下为两种常见的公司股东增资方法:
首先,对于持有限责任公司属性的公司而言,如需新增股东,可考虑通过投资的方式进行。
此外,公司现有股东亦可选择将自身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予第三方,待获得其余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后,便可成功实现股东的扩充。
其次,对于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公司来说,若欲吸纳新股东,则可考虑采用向第三方出售股票的策略。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通常以股票形式存在,因此,当第三方持有该公司的股票时,便自然而然地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及其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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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检察院叫去签字符合程序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取保候审之后接到通知回到原地点进行签字,这是一种符合常规流程的行为。
取保候审制度,即由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逃离现场或者对侦查活动造成阻碍,同时需要他们随时接受传唤并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相关规定:
(1)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
(2)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报告;
(3)在受到传讯时需立即到案;
(4)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面或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上交给执行机构保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没有结婚证买房子可以写双方名字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缔结正式婚姻关系之前,购房行动中同样可以将房屋登记注册为两人名下。
房产证书上是否需要列明一方或双方姓名的决策权完全取决于双方的自由意志,法律在此方面并不做任何干预。
当房产证书上明确记录了双方的名字之后,该房屋便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物。
若双方最终步入婚姻殿堂,那么这所房产将自动转变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倘若双方最终选择分手,此房屋仍将按照共有财产的方式进行处置。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此作出详细说明,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接下来,我们需就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能否分配财产进行分析讨论。
未办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期间的财产分配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没有结婚证的前提下,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具体方案。
在此期间,双方如有约定,应以约定为准。
共同购买的财产属于当事人共同拥有;
按份取得的,可确认为按份共有。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人民法院依据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做出裁决。
对于因重婚行为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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