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分类的八种方式如下:
(1)有偿合同,指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2)无偿合同,指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3)单务合同,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4)双务合同,指双方相互承担义务和权利的合同;
(5)要式合同,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合同;
(6)不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需要依法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
(7)有名合同,在法律或经济生活习惯上,根据其类型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
(8)无名合同,指法律上未给予其一定名称的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