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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留置权是如何成立的

帮助5人 4.7w浏览 匿名 2022-08-03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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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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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
    具备下列要件租赁留置权成立: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全文
    9 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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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留置权是什么,租赁留置权是怎样的成立的
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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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与房屋租赁留置权
留置权是:当债的一方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一方有权扣留物品并享有对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房屋租赁留置权: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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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如何成立,留置权成立要素有哪些
1、债权人占有动产。2、与债权具有牵连关系。3、债务已到履行期。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亦即债权已届清偿期,留置权方能成立,而不问债务人是否构成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迟延是留置权行使的条件。以上三个条件是留置权成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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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付租赁物租赁合同不成立吗?
未交付租赁物租赁合同成立的。在我国的民事合同的签订生效事项中,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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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付租赁物租赁合同不成立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未交付租赁物租赁合同不成立吗,租赁物正常使用损坏承租人要赔偿吗?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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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骗多少钱会被刑事拘留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嫌诈骗的案件中,当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叁仟零壹拾元及以上时,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当个人实施诈骗行为所导致的金额达到上述标准后,便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从而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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