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是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而非终止合同的事由。所以,不存在乙方违约怎么终止合同的问题。具体方法是:
乙方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因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可以行使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在通知乙方当事人之后,合同自动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自动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