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居住权的,需要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书面合同约定,并登记,约定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间(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辟谣】
问:设立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出租吗?
答:设立有居住权的房子是不可以出租的,除非取得了当事人的同意。除此之外,设立有居住权的房子也不可以买卖、赠送,如果有需求的同样也需要当事人同意。设立居住权对房子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在做决定前一定要慎重。
【提醒】
问: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可以抵押吗?
答:房屋所有人设立了居住权的,可以抵押房屋,但需要告知抵押权人房屋设立了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