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协议,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法以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