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望孩子的时间可以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的话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