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
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或者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原告无法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也会被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