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驳回诉讼请求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中,驳回诉讼请求是由人民法院做出的,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明确的负面评价。
这种评价针对的是原告提出的诉求内容,如果经过法院审理查明缺乏事实依据,或者缺乏合法的法律依据,那么法院将判定原告的请求不能予以采纳。
值得注意的是,驳回诉讼请求的决定只能在案件完成庭审程序后才能得出。
例如,当原告未能提交能够支持其诉讼请求的必要证据,且法院也无权自行调取证明该事实存在的相关证据时,法院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同样,如果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被告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并且原告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等特殊情况时,法院同样可能采取措施,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的意思是什么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要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诉讼会被法院驳回。《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驳回诉讼请求是什么意思”,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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