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4)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