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董事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董事会,但是这个“他人”必须是公司的其他董事,而不能是其他董事之外的人,并且该董事还必须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载明授权范围。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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