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的举证是需要提供当事人的主体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以及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证据,例如租赁合同、房屋产权、以及交付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