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可退房情形:
1、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受人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3、购买合同被依法撤销。对于买受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买受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买受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4、按揭不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卖合同可以基于双方意思表示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话,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有权退房。
7、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使用,买受人有权退房。
8、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9、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10、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买受人有权退房。
11、开发商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一年的,买受人有权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