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不可以取保的。“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适用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故而不适用“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