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公司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