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三条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2)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3)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2、第四条 本规定第三条所确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的调整,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3、第五条 旅客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的,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者减少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我们可知国内航空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有以上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