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屋买卖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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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
为 。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 %(不包括± %)时,房价款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