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出租人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承租人携带身份原件和复印件、租赁合同一同前往才能办理登记,或者是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必要时,工作人员会对申办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上门核实。
二、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四、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发证范围及申领条件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五、申办流程
1、住户在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的登记。
2、持上述材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或分站,递交材料;
3、经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齐全后,领取《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
4、10个工作日(约为15个自然天)后,申办人可持《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原办证点领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