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会,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大会,这二者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是:
(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的董事;
(3)监事会;
(4)不设监事会的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是: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4)董事会;
(5)监事会。
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第
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中的
(1)、
(2)是股份公司独有的,不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第
二,股份有限公司中监事会是必设机构,因此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中没有“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