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的规定,只有是上海本市的城市户口才可以。
到1999年7月1日起,非上海人,也可以了,但要是非农户口,即是你还不行。
自2008年7月1日起,上海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所属单位必须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上述单位可以为本市及外省市农业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所以从2008年7月起,如果单位同意,是可以帮上海外地的农村户口员工上公积金的了(留意字眼可以看到,城市户口是强制性“必须”的,农村户口是非强制的“可以”)
清楚了吧,也知道为什么有些人会说不可以了吧?因为以前真的是不可以的,就算公司同意都不可以呢,但现在放心吧,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