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对其中原在国有企业工作且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从事过特殊工种并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和在工人岗位工作的女职工,仍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休年龄执行。
3、累计缴费满15年。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因此个人养老保险至少交15年。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可以定期领取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