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单不完善
何为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30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从此可以看出,送货单实际上是买卖合同中最关键的证据,一份完善的送货单可以作为买卖合同纠纷的直接证据。因此,所有的卖方都应当高度重视送货单的制作与实际操作。一份好的送货单,应当一目了然的标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或总价)、承运人、卖方、买方,同时留有签收栏。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要求有权签收的人签字。09年我在山东潍坊中级人民法院遇到一个案件,送货单上出现的收货人签名竟然多达10余人。如此证据一旦仅为孤证的话,你又让法官如何评判?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以及风险,应当要求买方签章或买卖合同以及其它双方合约中注明的有权代理人,以及曾经付过款的单据上的签收人签名。
以上是关于买卖合同争议焦点,希望能解答你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