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项目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适应社会市场需求,促进项目部对建设单位合同的承诺兑现,充分发挥项目部的积极性,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优质、高效、安全、低耗”地实现建设单位合同的目标和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现决定,对
项目工程实行内部项目承包,由乙方
作为该项目承包人,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工头信守、执行。 一、 双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1甲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
1.1 对乙方所承包的项目工程进行全面监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劳务、农民工工资、债务清算等),协助乙方对该项目人员的培训教育,费用由乙方承担,协助乙方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若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
1.2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控,对乙方由于经济不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债权、债务、民事、刑事纠纷等,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如甲方已经代为乙方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
1.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项目承包协议等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1.
1.4本工程所有合同经公司审核后由甲方统一对外签署。
1.
1.5协同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评优申报。
1.
1.6如本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合同违约、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乙方所承包项目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
1.2乙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
2.1根据甲方的授权,代表甲方实施施工项目经理,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甲方企业权益,保证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全面履行,接受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机构的检查和监督,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1.
2.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施工项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项目员工的安全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进行项目的实施和评优、评奖申报工作,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资料,处理项目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算,确保本协议规定的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1.
2.3乙方在甲方就该项目的授权范围内负责与甲方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协调工作,解决项目
中出现的问题。 对乙方的授权具体如下:
(1)代表我公司负责与贵单位协商、洽谈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2)参与发包方组织设计变更文件;
(3)参与发包方组织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4)组织实施现场技术、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工期、竣工交验、结算;以上文件均需经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代理人不得以委托人名义签署任何合同或协议类文件(如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融资合同等);凡超越本授权委托书范围和期限的行为一律无效,视为其个人行为,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代理人没有转委托权。
1.
2.4承包项目发生重、特大安全、质量事故,成本出现较大亏损或项目部人员违法、违纪,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服从甲方撤换项目承包人的决定,并及时汇同甲方做出该项目此阶段成本审计。
1.
2.5乙方对外签订与本项目有关的租赁、材料采购、劳务分包、借款等协议、合同或作出承诺的行为,必须报由甲方统一审核,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名义或擅自个人名义进行签订任何协议、合同、往来信函等一切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乙方应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所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强制性规范(以较严格为准)和架设单位及甲方的要求。
1.
2.6项目人员由乙方聘任并报甲方批准后,组织项目班子,未经甲方批准的人员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对外实施任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