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师事务所接受%%%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和详细了解本案相关卷宗材料,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据查阅了解的相关案卷材料及被告人关于本案的客观陈述与自愿认罪的案件事实,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定性不持异议。
二、%%%具有如下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应于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2013年12月4日17时30分许,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日、当时,犯罪嫌疑人%%%在事故现场,合理正当处置交通事故后主动报警,并自愿置于公安机关控制之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以上客观事实行为表明犯罪嫌疑人属于犯罪自首情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之相关规定,依法应认定被告人辛军令属于犯罪自首并于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具有如下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1、%%%此次犯罪前一贯奉公守法,无前科劣迹,本次犯罪系初犯、偶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9条相关规定,对于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酌情予以从宽处罚。
2、%%%从自首主动到案后,一直如实客观供述了所涉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并有明确和强烈的悔罪表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3条相关规定,被告人案发后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3、%%%涉嫌的犯罪为过失犯罪,并已做出了有效控制损失、防止危害结果继续扩大的实际言行,另外,%%%对肇事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已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同时,%%%及家属在%%%涉嫌犯罪后主动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积极就赔偿损失事宜进行沟通,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争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综上事实,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因一时失误触犯刑法,犯罪手段、情节较轻,且是初犯,考虑其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结合其积极主动认罪,真诚悔罪的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建议对其依法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请予以参考并采纳。
以上为交通肇事罪自首辩护词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