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定”交首付款时间是有一定法律效果的,但相对比较模糊。
从合同角度看
?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在购房合同或相关协议里使用“暂定”来约定首付款时间,这可以看作是双方初步达成的一种意向。它表明双方对交首付款时间有一个大概的规划,但还可能因为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发生变化。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的订立可以包括不确定的条款,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过,这种“暂定”的条款如果后续没有明确,可能会引发争议。
对于具体时间的确定
? 双方最好在条件成熟时,例如贷款审批进度明确、房屋产权核查无误等情况下,将“暂定”的时间确定为一个具体日期。
? 如果因为“暂定”的日期不明确导致一方利益受损,例如卖家因为迟迟不能收到首付款而遭受经济损失,或者买家因为延迟付款而被卖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通常会考虑交易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如双方是否积极促成交易、延迟的原因是不可抗因素还是一方的过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