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保险类别填写企业在职、补缴个体工商户、民选村居干部、集体企业补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临聘人员等。
2、1992年前参加工作的,参
加工作时间为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为1992年以前实际工作年限,1992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参加工作时间为首次参保时间,无视同缴费年限。
3、月缴
费基数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含固定、计时、计件、奖金福利),月平均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
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保局适时公布。
4、本表一式二份,经办机构一份,缴存单位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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