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是由各国的对外贸易构成的,它是一种历史现象,产生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由于世界经济体系和世界市场的高度发展,国际贸易的规模及商品结构的变化,各种矛盾相当突出,特别是争夺市场的斗争十分激烈。近年来,各国为了自己经济的繁荣都在努力发展各自的对外贸易,其对象主要是货物买卖。买卖的标的除商品——货物之外,还扩及与货物买卖有关的领域及其各种权利,既有单一的商品贸易,又有其他方式的复合贸易,如货物运输、运输保险、支付结算、信贷、金融、技术等方面。国际贸易实践中,因国际贸易涉及的范围广,国家多,过程复杂,很容易发生争执。为了调整和处理上述方面涉及的民事经济流转法律关系,除各国可以通过立法程序制订国内法规范和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来促进其协调发展外,各国及其自然人、法人之间进行的国际贸易以及各种国际贸易的各个不同环节,一般都通过国际贸易合同来保证实现。因此,在新形势下,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探讨国际贸易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已显得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