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基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按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2967.54元)
确定,其他社保险种的缴费基数最低按60%(2225.65元)确定;高于300%(11128.26元)的,按300%确定。由上可知,2016年度杭州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为2225.65元,最高为11128.26元。
2、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控高保低”相关政策规定,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1470元(最低工资标准)的,缴存基数按1470元确定;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本次年度调整上调缴存基数的,调整后缴存基数不超过159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