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是指为止至2011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准则(即男性年满50岁,女性年满40岁)的无挂名单位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能够申请并参加国家予以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准则: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准则按其事实上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量。
二、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办法:
1、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每年12月申请上年7至12月社会保险补贴,78月申请当年1至6月社会保险补贴。
2、报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按限定及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对未参加社会保险、未按限定履行社会保险费交纳义务以及对申请手续和相关凭证手续不齐全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予以社会保险补贴。
三、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时限:
1、会保险补贴时限通常不超出3年。
2、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职位工作超出3年并仍在公益性职位上工作的,可按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时限相应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时限。
3、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起,对持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限不到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够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时限可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
4、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持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不满时的,剩余时限按限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