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头合同不一定是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口头合同存在的,则口头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人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和物证证明口头合同存在的,则口头合同可能无效很难认定其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