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结算含有税金,包括工程结算款0.3‰的印花税;工程结算款1%的个人所得税;工程结算款3%的增值税;增值税1%、5%或7%的城建税;增值税3%的教育费附加。
2、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3、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