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原则内容具体如下: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四)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五)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四、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