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意见:可以作价抵债的。首先国土部门需要对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进行作价评估,即计算其实际价值,确定能否足够抵押债务;如果余额能够作价抵押,则债务人可以将土地使用权用以抵押债务,减轻一定的偿还金额。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