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合同》解除函 尊敬的商户 :
贵方于 年 月 日
与我司签订了《 》(下称“租赁合同”),承租 市 区
号商铺(下称“商铺”)。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贵方应于 年 月 日向我司缴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RMB: 元。故我司根据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特函告贵方如下事宜:
一、自 年 月 日起租赁合同即行解除;
二、请贵方于 年 月 日前到我司财务部结清贵方拖欠的费用;
三、我司将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不予退还贵方已缴纳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四、请贵方于租赁合同解除后7日内,将符合租赁合同附件三要求的商铺交还我司并完善相关手续。若贵方逾期交还商铺,则商铺内剩余物品均视为贵方放弃所有权,并同意归由我司任意处置。 请贵方严格按照上述时间结清欠费、交还商铺,否则,我司将根据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贵方的违约责任。 特此函告!
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