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事实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自始就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期限届满后,双方以口头形式或者行为表示继续劳动关系,而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
3、由于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规定,致使其成为无效合同,而双方已依此确立了劳动关系。
二、由此可以归纳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须具备以下要件:
1、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即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从属关系,此区别于劳务关系;
3、其合法性要件上存在一定缺陷,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原因。
可以根据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进行认定,还原事实劳动关系,重新确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可以享受到合法的劳动关系带来的福利,享受工厂企业的待遇。因此,大家对于无法拿出证据的劳动关系,要积极申请认定,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