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等各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就入股家具店,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入股宗旨
入股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各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入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入股双共同经营座落于___省___市___路___号的名称或字号(暂定)为 店。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入股期满后,经各方同意可以续签或延长。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入股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其他入股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入股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入股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入股期间各入股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入股终止后,各入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入股债务先由入股财产偿还,入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入股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入股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入股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入股人并经全体入股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入股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入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入股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入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入股负责人及其他入股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入股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入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入股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入股债务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入股人的权
①参与入股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入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入股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入股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入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入股人私自以入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入股,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入股人经营与入股竞争的业务。
3、禁止入股人再加入其他入股。
4、禁止入股人与本入股签订合同。
5、如入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入股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入股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入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入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入股期届满;
②全体入股人同意终止入股关系;
③入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入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入股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入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入股共同财产偿还,入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入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入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入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入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入股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入股人:____________
入股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