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学 校):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5月1日起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县畜牧食品局、教科局等部门与乙方协商,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甲方向乙方采购鲜鸡蛋并加工煮熟。
二、采购数量:每周约 枚(具体数量以学校供货通知和实际收货量为准)。每批次鸡蛋送货数量由学校提前5天提供。
三、合同履行期:2012年5月2日至本学期末。为保证5月2日营养餐顺利实施,第一次供货必须在2012年5月 日。
四、单价:0.90元/枚(含生产成本、加工费用、运输费、上下车费搬运费等费用)。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甲方有权会同有关部门对鸡蛋的质量进行监督
(二)义务
1、负责对每批次货物的清点、交接。
2、负责对货物的贮藏、保管。
3、接受乙方的委托加工煮熟。
4、接受乙方的委托负责中心校到村小的运输。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要求甲方按期按时接收货物。
2、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3、要求甲方按月结算货款。
(二)义务:
1、按行业标准提供本养鸡场生产的优质无公害鸡蛋。不得在市场上收购或从中间商转卖供给学校。
2、接受行业管理与监管部门的检查检验。
3、接受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履约情况的检查。
4、所供货物必须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5、所供货单个重量必须达到60克以上,大小基本均匀。
6、所供货物外观无畸形,无污染,无破损。
七、货物的包装
1、用蛋托码放。
2、用标准纸箱定额包装,每箱360个。
3、外包装上要统一标明生产日期与出场日期。
4、包装箱实行乙方回收。甲方必须按质按量交接。
八、货物的运送,交货的地点与方式
1、由乙方确定专人负责运输送货到所供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1 -
2、运输及其装卸费用全由乙方负担。
3、供货间隔期不超过10天。送达交货地点时,鸡蛋距保质期限至少仍有20日以上。
4、个别村小可委托甲方从中心校运送到村小,由乙方付给甲方每趟50元的费用。同时,按该村小供货量的3%计算损耗。
5、乙方向甲方现场交货,甲方确定专管人员并现场办理好交接清单,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现场签字认可。交接清单一式三份。
九、货物的保管贮藏
甲方接货后自行保管,由乙方负责指导保管技术。乙方不再支付保管费。
十、货物的中间加工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加工煮熟,乙方向甲方支付0.05元/枚的加工费。加工过程中的损失,甲方按合格蛋的97%计算收货数。
十
一、结算与付款
1、结算:每月底由学校提供结算清单,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由县教育核算中心审核结算,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审批。
2、付款:由县教育核算中心集中付款。
十
二、其它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期内,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供货单价。
2、甲方必须接受乙方的委托加工煮熟。乙方只委托甲方加工,不得委托他人加工。
3、乙方可委托甲方负责中心校到村小的运送,甲方不得拒绝。
4、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按县畜牧食品局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协商意见支付履约保证金,每个养殖场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在4月28日前存入县教育核算中心账户,待合同完全履行后无息退还保证金。
5、乙方所供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6、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申请支付蛋款,如甲方主管部门未能按时结算蛋款从而影响乙方不能按期运送产品而耽误甲方学校蛋的供应,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
三、合同的履行
除不可抗因素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甲乙双方必须完全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和变更合同,若出现合同中无约定的事项可协商解决,申请仲裁以至诉讼到法院。
十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合同条款,若某方违约,向对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一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 2 -
二O一二年 月 日,这就是一份土鸡蛋购销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