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村民代表,一户一票合法。 村民代表由推选产生,具体方式有两种方式:一是由村民按户推选产生,按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产生一名代表,户数较多的村可由十五户推选一人,户数较少的村可由五户推选一人,具体多少户推选一名代表合适,由各地根据情况确定;二是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至于一个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多少名代表合适,也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推选的方式比较灵敏,既能够是一人提名,其他人认可,也能够通过屡次商量一致产生,还能够是选举产生。但不顾采取哪种方式产生村民代表,都必须充足发扬民主,尊重村民的意愿,有利于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村民代表应具有肯定的参政议政本领,对本村情况比较熟悉和了解,能够客观公正地代表和反映村民的利益和要求。村民代表的人数不宜过少,太少了就无代表性;也不宜过多,太多了不便于议论议事,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具体确定多少,可根据本村的人口数、寓居状况、交通要求、利益分布等情况,由村民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