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为乙方按时按量供给商品。
2.甲方提供给乙方全国统一经销出厂价。区域代理合同
3.乙方每月最低订货量金额为 元。确定订单后需向甲方预付货款金额总数的 %订金,并与甲方确定交货时限,全款到齐后方可发货。
4.乙方应保证合理的安全库存量,否则当发生紧急订货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提供完好包装的产品,乙方自行提货或协商解决。
6.乙方收货时,产品区域代理合同书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包括数量,规格,包装等,如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损坏,应对损坏部分以外的货物进行签收,并在收货完毕后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