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在父母没有特别表示的情况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分割的夫妻双方都可以参与分割;至于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果无法自行协商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如果父母特别表示房产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则此时房产视为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也归受赠方自己所有,不能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