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在很多时候两夫妻离婚,在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的归属问题上都有纠纷,那夫妻离婚房产纠纷怎么解决

帮助10人 2k浏览 匿名 2017-10-18 浙江杭州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
    全文
    10 2017-10-18
  • 律图法律服务团
    律图法律服务团
    咨询我
    1夫妻不离婚,可否请求分割共同房产?
    《婚姻法解释
    (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成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原则上是共同共有,但书面协议分别所有的除外。《物权法》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双方在共有的基础丧失(即离婚时),由于婚姻关系解除,当然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出现本条规定的“重大理由”时,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我国婚姻财产分割制度的重大突破,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不用以解除婚姻关系为代价,也可以在婚内直接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对弱势方权益的有力保护。
    2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归谁?
    《婚姻法解释
    (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物权法对于原物与孳息之间的关系及孳息的取得原则,自然孳息采用所有权主义及用益物权主义,法定孳息采用协商及交易习惯原则。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的重要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婚姻法解释
    (三)》第五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次明确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3承诺赠与对方房产,赠与方能否反悔?
    《婚姻法解释
    (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现实生活中,恋爱中的男女为了取悦恋人,许诺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对方,而随着感情破裂而反悔,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婚姻法解释
    (三)》第六条规定,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都必须要到房屋变更登记以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变更登记,赠与方是有权撤销赠与的。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内赠与,由于夫妻财产原则上为共同共有,司法解释将条件设定为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这在实践中应予以注意。
    4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
    (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我们国家,儿女结婚,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结婚房非常普遍,房子是家庭的重要财产,有的父母倾其大半辈子积蓄为子女购买了一套房子。按以前的规定,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不管是谁出的钱,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些年来离婚率呈上升趋势,父母倾其所有给子女买的房,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对出资一方的父母来说很不公平。这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很大争议。《婚姻法解释
    (三)》第一次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这样即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5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怎样分割?
    《婚姻法解释
    (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房子由于其巨大的经济价值,男女结婚时考虑有无房产?结婚后房子在谁的名下?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已成为男女双方及家庭不得不考虑的重要问题。《婚姻法解释
    (三)》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将房产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即符合社会常理,也能够起到定纷止争的效果。
    6按揭贷款购房,离婚时房产归谁?
    《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一个焦点问题,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标准,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对此,《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7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增值部分归谁?
    《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现实社会中,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十分普遍。一般情况下,是男方提供住房,女方陪送嫁妆。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若干年后一旦离婚,共同使用的嫁妆可能损耗了,但房产作为家里最值钱的部分可能增值。如果对此不予考虑,对婚后参与还贷的房产增值部分不做分割,则显示公平。根据《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规定,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考虑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两人先商量房子的归属,协商不成再由法院根据上述原则裁决。考虑房产增值利益,由房屋产权人给予配偶一定的补偿,是婚姻法解释
    (三)的一大亮点,从一定程度上说明老公老婆都是“房东”,更加公平。
    8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另一方能否追回?
    《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共同共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单方出卖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物权法》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一条对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就无法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9夫妻出资购买一方父母名义的房改房,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房改房是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主体才是取得房改房的适格主体,而该身份资格不能转移或变更。?有房改房主体资格的人以有资格人的名义出资购买的,因不具备主体资格而不能取得房改房的产权。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不可能算作是购房款而成为产权人,所以只能作为对于该房产登记的产权人的债权处理。关希望对你的夫妻离婚房产纠纷的问题有所帮助
    全文
    11 2017-10-1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295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存在的问题怎么解决呢?
一键咨询
  • 151****45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7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温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1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2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7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1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3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1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2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6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0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6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1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0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6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4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2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6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0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4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2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5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5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盐城156****985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110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542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离婚后户口问题
离婚后,户口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1、留在原地。可以继续留在对方所在地,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2、迁回原籍3、另立门户4、再婚后再迁。
10w+浏览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问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规定了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如何偿还的规定。从本质上看,夫妻共同债务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的消极财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债务问题是怎样的
要想认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就需要有夫妻双方共同的签字或者没有签字的一方在事后作出了具体的追认,这里的追认就包括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形式作出,否则的话,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自然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债权人就不能要求另一方承担这部分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一般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有以下具体的计算方法:1)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计算,但一般不超过当事人月收入的50%;2)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事人的总收入或当地、当年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0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债务问题怎么裁决?
1、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原则2、保障未具名举债夫妻一方的诉讼权利3、审查夫妻债务是否真实发生4、区分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对非法债务不予保护5、把握不同阶段夫妻债务的认定标准六、保护被执行夫妻双方基本生存权益不受影响七、制裁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伪造债务的虚假诉讼。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