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经常爆料某某男女在地铁上、公交车上、公园里发生性关系或各种暧昧动作,引起周围人员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行为这样的是犯罪行为吗?
我国刑法遵循的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由于我国现行法中没有关于公共场合性交罪的规定,因此在公共场合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当然,尽管这样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但毕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要在道德层面上予以严厉的谴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