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形是怎样的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法益是公共秩序,不涉及赔偿。如果给别人造成了物质和人身损失,需要赔偿的根据侵权责任进行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寻衅滋事的裁量标准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5)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
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般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主要还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如果已经构成犯罪行为的,只能按照受害人的受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态度进行刑事判刑。如果是未成年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一般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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