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出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情况,公司的经营权即被终止。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终止。
《劳动合同法》中第 42条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 40条、第 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 44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是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公司解散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并不受女职工“三期”条款 规定的限制。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5条的规定,只有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劳动合同才延续到女职工“三期”期满时为止以上是对公司解散孕妇会受到什么影响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