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购销合同中结算方式为一票结算的意思就是所购货物实行到厂价格一票制,让销货方统一开增值票,将运输费用包括在其中。一票制结算下的财务核算及增值税、营业税业务: 按照《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销售方的“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在一票制结算的情况下,对于发生的运费,销货方在增值税发票上可以反映也可以不反映(但其均作为价外费用应缴纳增值税),这要看双方购销合同是如何签定的。对于销货方来说,如果在票面上不反映运费,则运费已全部记入产品销售收入;如果在票面上单独列出运费金额(这种情况存在但却少见),则在记账时将运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应地,对于购货方来说,无论在票面上反映还是不反映运费金额,对发生的进项税额都予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