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债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相应的权利;
2.受理破产申请后,应确定申报债权的期限。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