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是自然人,应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如果双方违反了约定事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