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做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约定。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即结为战略伙伴,在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全面业务合作。
二、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自有的资质和乙方可以控制、使用的合适的资质(以下称乙方的资质)在滨海新区(塘、汉、大)、中新生态城、东丽、宁河、泰达西区、部队等区域内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的投标、议标或者工程分包。
三、甲方在前述区域内优先使用乙方的资质,乙方保证甲方在前述区域内优先使用乙方的资质,保证向甲方提供工程投标、议标或者工程分包所需使用的资质、证照、证书、文件等,提供一切工作便利和资源支持。
四、甲方使用乙方的资质中标或者分包的工程,优先交由乙方施工,乙方依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包括变更、增项、增量部分)向甲方支付不高于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管理费具体支付标准根据实际施工项目情况协商确定。管理费随工程拨款进度逐次交纳。
乙方施工条件下,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业主的关系,协助乙方办
理工程最终结算等相关事宜。本条约定备件下,由乙方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甲方使用乙方的资喷中标或者分包的工程,经双方协商,可由甲、乙双方按5 %的比例共同施工。共同施工条件下,甲、乙双方之间互不收取管理费。
六、甲方单纯借用乙方资质投标或者承包工程并自行施工,依中标或者承包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包括变更、增项、增量部分)向乙方支付不高于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管理费具体支付标准根据实际施工项目情况协商确定。管理费随工程进度款逐次交纳。
七、增项变更协调变更,属甲方多争取要的部分工程量,乙方要按结算增项金额的90%付给甲方。
八、甲方通过审计争取过来的金额,乙方应付给甲方 %。
九、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实践合作共赢的目标,甲、乙双方承诺在对外发包工程时优先发包给对方。
十、甲方使用乙方的资质中标或者分包的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发包给其他第三方,收取的管理费和利润由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分配。
十
一、乙方施工条件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业主或者总包方施工合同的约定,严格遵守天津市各级地方政府或者区域性管理委员会对施工企业和施工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质量、安全、施工进展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依法缴纳税金和
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费用。
乙方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管理、质量、安全、进度、人工工资等方面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
二、乙方施工条件下,甲方就每一施工项目安排1至2名项目管理人员。甲方安排的项目管理人员负责乙方与业主的沟通、协调工作,为乙方的正常施工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派驻管理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支付,工资参照天津市建筑行业项目管理人员通常的工资标准支付。
十
三、甲方施工条件下,甲方负责依法缴纳税金和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费用。 乙方保证安排1至2名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工程施工和甲方需要提供一切和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发送函告与通知、出具证明、安排使用印章、整理工程报竣手续、结算、开具 发票等。乙方安排的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由乙方安排,听从甲方的调度与指挥,工资由甲方负担,工资标准执行乙方的规定。
十
四、甲方施工条件下,项目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由甲方主持、乙方配合,凡涉及会签文件、协商进度、改变方案等工作的,必须由甲方参加,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发表意见。
十
五、共同施工备件下,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前述约定管理项目施工。
十
六、共同施工或者协商发包绐第三方的工程,由甲、乙双方于工程中标或者签订承包合同后开立专门对手双控账户。
甲方施工条件下,乙方应于收到业主或者是总包方拨付的工程款3日内以电汇或者支票方式将款项付给甲方,做到及时高效。
十
七、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在甲方施工条件下办理保理贷款。
十
八、如甲、乙双方在同一区域内同一跟踪项目上出现竞争局面,应及时沟通,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避免经营冲突和不必要的麻烦。 十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长期有效。协议期内,甲、乙双方每年年末就下一年度是否保持合作关系进行确认。
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